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澳大利亞的政治


澳大利亞政治體制是聯邦制度,設立一個聯邦議會、六個州議會、兩個代表理事會(註:首都和北方領地不是州)。國家元首為英國女王和女王的代表澳大利亞總督,後者依據行政委員會的意見處理政務。名義上,內閣施政必須總督批准才有法律效力,但聯邦政府總理和其內閣實際擁有大多數國家權利。

目前澳大利亞實行類似英國的西敏制,聯邦下議院有 150 個議席,每三年選舉一次。上議院代表各州利益,具有立法審議權,任期六年(注:首都和北方領地的上議員任期是三年)。澳大利亞選舉是義務投票制,公民年滿十八足歲必須參與投票選舉,原住民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選民登記和投票。

議會有執政黨和反對黨,最大黨為澳大利亞自由黨和澳大利亞工黨。2007年12月,工黨領袖陸克文打敗前總理自由黨領袖霍華德贏得大選。贊成徹底脫離大英國協獨立的聲音則來自兩個小黨-澳大利亞綠黨和澳大利亞民主黨。


北方領地
本區實行高度地方自治,原因是其原住民文化根深蒂固(澳大利亞另一特別區域是首都坎培拉)。本區經濟以旅遊業為主,人口 110 萬,首府達爾文亦僅 20 萬居民。本區有上議員一席,下議員二席(同於首都)。


政府架構

現任聯邦總理,工黨領袖陸克文澳大利亞聯邦的政體為君主立憲制和內閣制。現任英國女王伊莉沙白二世也是澳大利亞女王及澳大利亞國家元首。澳大利亞總督代表女王行使權力,有權解散國會,但實務上僅在總理建議下為之。歷史上最著名的憲政危機發生在 1975 年。

政府三大體系如下:

立法權:在聯邦議會(國會 parliament)。由上議院(The Senate)、下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組成。
行政權:在內閣。成員有總理、各部會首長和各州州長。總督由內閣提名。
司法權:在最高法院和其他聯邦法院、州法院。
下議院目前共 150 個席位,基本以各個州人口數分配,實行單一選區制。上議院席位則無關人口數,每州 12 席,北方領地和首都特區各只 2 席,共 76 席。兩院每三年改選一次。下議員任期三年,上議員任期六年,故後者每次只改選半數。下議院多數黨組成聯邦內閣,其黨魁為聯邦總理。


外交
澳大利亞政府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直採取比較溫和的外交政策,在極力保持同歐盟,美國等其他西方國家盟友關係的同時,亦在1980年代開始後因為地理位置因素開始積極的拓展同東亞以及東南亞國家的關係,近年來與日本,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南韓以及中國交往密切。

澳大利亞政府在其2004的外交白皮書中表示:其基本外交的政策是重視澳大利亞美國之間的關係,並藉助經貿互動促進與亞太地區國家的關係。

澳大利亞在政治,經濟以及軍事上的親密盟友包括:英國,美國,日本以及德國。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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